7月26日,工信部等两部门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以下简称“《建设指南》”)的通知。
《建设指南》明确,产业标准体系建设第一阶段目标到2025年,系统形成能够支撑组合驾驶辅助和自动驾驶通用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修订10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涵盖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关键系统、网联基础功能及操作系统、高性能计算芯片及数据应用等标准,并贯穿功能安全、预期功能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等安全标准,满足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业发展和政府管理对标准化的需求。
(相关资料图)
第二阶段目标,到2030年,全面形成能够支撑实现单车智能和网联赋能协同发展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制修订140项以上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标准并建立实施效果评估和动态完善机制,满足组合驾驶辅助、自动驾驶和网联功能全场景应用需求,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及软硬件、数据资源支撑体系,自动驾驶等关键领域国际标准法规协调达到先进水平,以智能网联汽车为核心载体和应用载体,牵引“车-路云”协同发展,实现创新融合驱动、跨领域协同及国内国际协调。
原文如下:
两部门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的通知
工信部联科〔2023〕1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厅、委),有关行业协会、中央企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
为充分发挥标准在车联网产业生态环境构建中的引领和规范作用,适应我国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新趋势、新特征和新需求,加快构建新型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修订形成《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网联汽车)(2023版)》。现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系列文件》(工信部联科〔2018〕109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车辆智能管理)》(工信部联科〔2020〕61号)、《国家车联网产业标准体系建设指南(智能交通相关)》(工信部联科〔2021〕23号)配套使用,认真贯彻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